井冈山市2017年中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
根据《江西省2017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吉安市2017年招生工作补充规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我市2017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宣传、报名
1、各初中学校在报名前要将中招的有关政策规定、招生办法、工作要求等进行全面宣传,在学校或圩场醒目处张贴中招宣传材料,充分利用教师会、家长会、学生集会以及校园广播等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认真组织网上报名培训,使考生掌握网上报名要求、操作程序和填报方法。
2、各校在4月10日―4月16日,组织考生网上报名,填报考生信息(基本信息、志愿信息)。逾期不予补报。市外就读的考生回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中考,必须凭户口本和就读地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科室开具的同意转移学籍的的凭证到招考办报名参加中考。
3、加强对报考考生资格的审查。资格审查由局教育股组织实施,实行三级负责制(即班主任、中学教导处、教育局教育股),并将审查结果汇总到中招办,以便录取时备查。
4、师范“三定向”报名单独划归一类,报考类别为“3”。考生必须是志愿从事农村教育事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且初中阶段的户籍在井冈山市的,报考师范“三定向”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志愿。
5、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三定向”的报名工作按吉安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6、师范“三定向”和农业、水利“三定向”志愿不能兼报。报考农业、水利“三定向”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志愿。
7、所有考生均须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在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二、考试
1、初中毕业升学考试采取两考合一(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初中毕业考试)的方式进行,一考多分流,为普通高中和各类高、中等职业院校选拔人才。初中应届毕业生都必须参加报名考试,报考率和教学质量评价将以初一入学人数为基数计算。
2、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体育。其中,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开卷考试),地理与生物合卷,物理与化学实行同场分卷考试。
3、考查科目: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成绩不计入中考总分,录取普通高中的考生必须及格以上。
4、体育考试:按《关于印发吉安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吉教办字[2016]1号)和《关于印发井冈山市2016年初中升学体育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井教字[2016]39号)的规定执行。2018年初中生升学体育考试分值将增加为50分。各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2018年初中生体育考试分值增加的各项准备工作。
5、英语听力测试:英语听力测试时间20分钟,在全省统一规定的英语考试时间内,各考点统一播放录音光盘或磁带。听力残疾的考生可凭听力残疾证明或三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专项鉴定证明,选择英语听力免试,其英语科目总分按考生笔试分数×1.29计算,也可选择参加英语听力测试。二者均选的以英语听力测试成绩计算总分。
6、考生各科目统分保留小数分,总分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录取时以总分进行录取。
7、考生准考证号实行计算机随机编排,监考人员选聘实行回避政策,考试统一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入场,实行循环交叉监考。
三、阅卷
1、全市实行中考网上阅卷,由吉安市中招办统一组织实施。我市的阅卷场所和教师由井冈山中学(新城区)提供和抽调。
2、阅卷前,井冈山中学(新城区)要对阅卷机房和设备进行检查验收,确保阅卷网络通畅,机房环境条件合格。
3、各校要及时将考试分数通知考生本人,不准张榜公布,不准按分数排队。考生对分数有疑问可在7月5日前向市中招办申请查分,但不查卷。7月8日将查分结果通知学校和考生。
四、优惠政策
1、按《江西省2017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优惠项目执行加分。
2、军人子女按照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军区政治部下发的《关于印发〈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政联[2012]8号)和吉府办抄字[2005]138号文件规定执行。
3、为落实吉安市委、市政府教育扶贫的要求,已录入全国贫困户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报考农业、水利“三定向”,可加20分参与“三定向”录取,报考师范“三定向”,在30名师范“三定向”培养计划中切出30%的招生指标用于招收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子女。
4、考生能享受几种优惠时,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种,凡享受优惠政策加分的考生,均应于5月底前按有关规定向市中招办交验原始证件,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5、凡享受优惠加分的考生将在学校公示栏内和井冈山教育网上公示一周。
五、普通高中招生
1、普通高中招生总体原则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从高分到低分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同时尽量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努力将高中阶段职普比提升到3.5:6.5。
2、对跨省、市、县借考考生回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的要求:借考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确定之前,提供由借考地县级以上招办开具的中考成绩证明。以及借考地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科室开具的同意转移学籍的凭证。证明内容包括:借考当地考试科目,每科目满分,该考生各科分和总分,借考地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由户口所在地中招办根据两地考试科目和总分进行成绩折合。录取本市普通高中学校,不仅折合分要上该校的录取分数线,而且原始分要上借考地的同类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分数线。
3、为了稳妥推进课改后的中考和高中招生办法的改革,今年仍将综合素质评定纳入对考生的评估体系,录取省级重点高中统招的考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必须是B等级以上(含B等级)。各校于5月20日前将考生的综合素质等级录入中考数据库便于上报。
4、同一批次录取顺序:定向生录取—统招录取—均衡生录取—择校录取。
5、井冈山市普通高中招生
⑴普通高中统招生
统招生为总计划(不含特招生计划)的30%,以考生志愿为准,在市直高中录取后,按1∶1的比例划定全市统招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录满为止。
⑵普通高中均衡生
①计划分配:均衡生占总计划(不含特招生计划)的70%。根据初级中学报考人数,按相同比例均衡分配到各初级中学。
②资格认定:普通高中均衡生招生计划原则上录取在籍直升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均在本校学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按规定正常转学和休学学生)。
③录取:以学校为单位按分配的计划数,在符合均衡条件且总分不低于统招最低控制分数线130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如有学校未完成计划,则将其剩余计划改为全市计划,再从全市符合均衡条件且未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如还未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改为全市第二批统招计划,在未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
6、市直高中招生
⑴计划:计划的85%面向吉州、青原两区招生,其中均衡计划为70%,其他为统招;计划的15%面向县(市)招生。
⑵志愿填报:报考市直高中(含宏志班、弘毅班、国际班以及其他特色班)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在“重点高中第一志愿”栏中填写某一所具体学校(吉安一中代码0801001或白鹭洲中学代码0801002)。第二志愿栏中还可填写本县(市、区)的一所重点高中志愿学校。市直高中落选后可参加本县(市、区)的志愿学校录取。
⑶录取:吉州、青原的考生,录取按“统一划线,摇号录取”的方式进行。即根据两校的招生计划划定同一条统招分数线,确定各类上线考生人数,当其中一所学校的上线志愿人数超过其招生计划时,超计划数的学校将进行随机摇号录取,录满该校招生计划后的上线志愿人数自动替补录取到另一所学校。各县(市、区)的考生按志愿择优录取,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吉州、青原两区。
⑷吉安一中的“宏志班”和白鹭洲中学的“弘毅班”,在统招录取前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选拔。
⑸市直高中招收的县市考生,三年后毕业时回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迁移的除外),计算当地升学率。
7、关于特招生的录取
按吉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特招生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吉教办字[2010]25号)文件执行。
8、新生录取时间和批次
第一次录取:7月20日-7月30日。第一批:定向生、市直高中;第二批:县(市、区)省级重点高中;第三批:市级重点高中;第四批:一般高中。
第二次录取:9月上旬补录。
普通高中招生实行限时报到制,对已录取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的资格。普通高中学校和学籍部门必须按照中招部门提供的录取库名单办理高一新生学籍,不得为未报到的学生建立学籍。各普通高中学校严禁跨区招生、超计划招生、限下招生。
9、经省教育厅和海军招飞办批准,2017年首届海军航空实验班面向全省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50名,具体报考和录取办法按《关于做好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17]4号)文件执行。
六、高、中等职业院校招生
1、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编制下达。三年制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的招生计划由各招生学校根据办学条件自主确定。
2、普通高、中等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工作均由省中招办统一组织。三年制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可实行自主招生,注册录取,于10月20日前到吉安市中招办办理新生录取花名册。
3、师范“三定向”招生
⑴定向计划数:井冈山市今年师范“三定向”招生计划为30人。
⑵报名:初中阶段的户籍在井冈山市,有志于从事偏远农村小学和学前教育事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各专业不能兼报,逾期不予补报和改报。
⑶录取:参加了2017年井冈山市考区组织的中考,以志愿,分专业和招生计划,分男女,从高分到低分(中考成绩不低于本市重点高中平均均衡分数线下40分)确定面试、体检名单,合格后确定拟录人员,同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要与市政府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通过吉安市中招办的联审、预录后交招生学校,再由招生学校到省中招办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4、农业、水利“三定向”考生的报名录取工作按吉安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5、已录入全国贫困户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报考师范“三定向”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录取。
七、经费
按省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考生每人交报名费5元,考务费每人每科10元。
八、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
中等学校招生是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学的领导及全体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中招政策和规定,从自己做起,廉洁自律,敢于抵制一切不正之风的干扰。在报名、考试、阅卷、录取等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也不能将招生工作中的信息向外泄露,更不能采取压制、限制等形式剥夺考生报名、考试、志愿填报权利。
对全市实行的“两考合一”(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工作,各校要加强宣传,抓好落实,确保今年初中毕业生的报考率比上年有所增长,第一志愿报考高、中等职业院校人数比上年有所上升。
各校要把严肃考纪、端正考风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对违纪舞弊者,无论是谁,均应按《江西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处罚暂行规定》予以处理。对支持或纵容考生舞弊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对警告不听、屡教不改的考生,对大面积舞弊的考点(考场),对威胁监考人员或工作人员的更要从严处理。
要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实施“阳光工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透明度,真正做到公平竞争、公正录取,确保考生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